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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县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2025-05-23 01: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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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改革,新生入学工作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开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责任,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开展招生工作。各学校均不得采取任何方式选拔学生,不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新生入学依据。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擅自设定任何限制性报名条件,不得采用考试、测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在入学报名、新生报到等环节组织任何形式的面谈,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荣誉证书、培训证明、公开发表成果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校园开放日”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严禁以各类特长生名义招生。

  全县学校学位由县教育局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的原则,采取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将小学和初中结合成片进行统筹管理。鼓励适龄儿童少年选择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对于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可直接安排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限额的学校,按招生顺序招满为止,其余生源就近调剂到片区有学位的其他学校就读。

  1.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家长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情节严重 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做好控辍保学。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健全“双线四包”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组织和劝返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稳步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化清零。统筹做好易地搬迁安置家庭学生义务教育入学保障工作,对集中安置区的学生要优先保障到配套学校就读,对分散安置的学生要按片区、按地段安排到周边相应学校,确保搬迁户学生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切实做好幼升小、小升初衔接工作,确保“应升尽升”。

  所有学校同步信息登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掐尖招生。公民同招招生基本流程和具体步骤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尖子班,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原则上小学班级学生数不超过45人,初中班级学生数不超过50人,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班级。

  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须于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休学、转学等业务要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中小学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管理。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必须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划片就近免试入学、按照片区招生的规定,原则上不能进入非划片片区学校就读,如因特殊原因申请进入非划片片区学校就读的,必须提供充足的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

  以独立办班或混合编班的形式继续招收民族班。保持在朝里、伶站、沙里、玉洪四个瑶族乡中心小学四到六年级各招收一个民族班。四个瑶族乡民族班新设立班级面向本乡少数民族三年级择优招录学年度综合素质评价优秀学生。保持在县第二中学、县民族中学、泗城镇中学每个年级设有一个民族班,新设立班级面向全县择优招录应届小学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优秀少数民族学生。民族班必须本县户籍的非汉、壮族学生,优先选择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低保户等困难群体子女进入民族班就读。

  1.统筹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义务教育阶段继续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入学,辖区内学位不足的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由当地学校依法予以安置。监护人不在县城经商、务工,在县城租住、跟随亲友或在托管机构的学生不享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待遇。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逐一做好身体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依法保障能够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无法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安排入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3.保障留守儿童少年入学。各校要认真排查辖区内的留守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情况,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入学的要了解原因,主动联系其法定监护人,督促依法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4.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对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急需紧缺人才子女等优待对象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入学。

  5.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就近入学需求。在学位充足的前提下,探索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制度措施:

  (2)享受该政策的学生必须由法定监护人在县城监护,由亲友监护或在机构托管不享受同校就读政策。

  县教育局成立专项小组,对报名入学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审查过程中发现提供伪造证明、证件等情况,视为报名人放弃报名资格,按照生源户籍地进行录取,同时将伪造的证明、证件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小学:年满6周岁(截止2019年8月31日)适龄儿童根据户籍条件和划片区域就近申请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迟到七周岁(截止2018年8月31日),推迟入学由家长提出申请,报辖区小学审批,教育局备案。

  严格实行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制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或划片片区学校就近入学。

  (2)县实验小学学区:前进社区的营盘小区、纳新小区、迎晖小区1-27号,新秀社区的西苑小区、西溪小区、西秀小区、西灵小区,西秀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3)县民族小学学区:东风社区、前进社区迎晖小区28号及以上(含城市花园、悦华新天地小区)。

  (4)深圳盐田镇洪小学学区:泗城镇镇洪村、那合村、上蒙村、城南镇洪片区所有小区(含易地扶贫安置点)及自建房户。

  (5)泗城镇中心小学学区:泗城镇旦村村、茶产业园小区、盛泗学府、其他旦村村区域内小区及建房户。

  乡镇初中采取单校划片的形式,招生片区为本乡镇学生;县城初中采取多校划片、随机派位的形式,招生片区为县城各社区及泗城镇学生。

  (1)县第二初级中学:解放社区、胜利社区、东风社区、新秀社区盘龙和五指山小区、前进社区、城市花园、茶产业园、百坎安置点、旦村安置点。

  (2)县民族中学:新秀社区的西苑、西溪、西灵小区、西秀小区,前进社区的营盘小区和纳新小区。

  (3)泗城镇初级中学:泗城镇各村户籍,镇洪片区幸福家园、吉祥家园小区,朝里瑶族乡羊囊村户籍学生。

  凌云县城区学生由各招生学校按照A、B、  C、D四类顺序依据分类,依次分批进行预录取,学生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由招生学校负责,预录取过程中,当上一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且下一批次的报名人数少于空余学位时直接预录取。当上一批预录取结束后,下一批报名学生数多于学校空余学位数时,此批学生按照电脑随机派位或抽签确定入学资格;未能在片区学校入学的学生,由县教育局调剂到录取结束后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1)A类:学校片区户籍儿童少年,入学片区以学生户籍地址为准。户主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或直系亲属(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无户籍迁入时间限制;户主不是学生的直系亲属(伯伯、姨妈、叔叔、阿姨等),户籍迁入时间需满6个月(2025年3月1日前迁入);户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子女(含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不含临时聘请人员),无户籍迁入时间限制。

  ②学生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学生页,出生证明,监护人户口簿。

  (2)B类: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或直系亲属(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县城街道社区合法取得自建房居住、购房自住、公租房及廉租房,并实际入住6个月以上,入学片区以房产所在地为准。

  ①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户口簿(参照A类)、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其他关系证明;

  ②无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自建房:户口簿(参照A类)、土地和房产购买协议及银行流水、水电费6个月缴费记录及社区证明、其他关系证明;

  ③无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商品房:户口簿(参照A类)、购房合同及银行流水、水电费6个月缴费记录及社区证明、其他关系证明;

  ④公租房、廉租房:户口簿(参照A类)、与凌云县住房保障中心签订的租房合同(私人转让协议无效)、其他关系证明。

  (3)C类:根据《凌云县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实施细则》分类中的随迁子女一类。

  ①合法经营者。不具有凌云县学校服务片区户籍、房产的随迁人员子女,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凌云县学校服务片区内经商满6个月;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片区内有合法经营场所。入学片区以经营场所所在地为准。

  报名需要在系统上传的材料(如有变更以系统为准):户口簿(参照A类)、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其他关系证明。

  ②务工人员。不具有凌云县学校服务片区户籍、房产的随迁人员子女,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片区内有合法工作满6个月;法定监护人及用人单位在凌云县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入学片区以用人单位所在地为准。

  报名需要在系统上传的材料(如有变更以系统为准):户口簿(参照A类)、务工合同、近6个月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需凌云县人社局盖章,单位名称为县城企业,经办机构为“凌云县”)。

  (4)D类:根据《凌云县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实施细则》分类中的随迁子女二类。

  不具有凌云县学校服务片区户籍的随迁子女,在凌云县学校服务片区内连续居住满6个月;法定监护人有合法稳定住所。入学片区以居住地为准。

  报名需要在系统上传的材料(如有变更以系统为准):户口簿(参照A类)、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在核验材料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一份留入学学校存入学生学籍档案):①适龄少年儿童的户口簿;②烈士证、军官证、警官证、消防员救援证、县(市)级以上对应单位证明或高层次人才引进证明材料(或人才层次A/B/C/D卡)等。

  (1)乡(镇)学校按户籍地段就近入学。乡(镇)政府所在地学校接收外来户籍儿童和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参照县城学校的接收外来户籍学生办法执行。

  (2)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就近到生活所在地就近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中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因生活不能自理或其他客观原因不能进入县特殊学校就读的,由就近义务教育学校送教上门。

  1.凌云县第一小学、凌云县实验小学2023年、2024年只能录取A、B、C类学生,D类学生全部调剂到凌云县泗城镇中心小学。

  2.凌云县民族小学、凌云县深圳盐田镇洪小学2023年、2024年录取填报本校的学生后学位已满,无法接收调剂的学生。

  凌云县民族初级中学2023年、2024年只能录取A、B、C类学生,D类学生全部调剂到学位富余的初级中学。

  1.家长进行网上报名:6月15日-6月30日,新生家长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网址:,简称“桂通办”平台,通过“凌云教育”微信公众号下方报名入口也可以进入以上网址)或“智桂通”移动端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线上填报新生入学报名信息及证明材料。家长进行网上报名期间,各学校设立报名事项咨询点,解答家长在报名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的老人及特殊家庭人员提供线下报名服务。报名期间每天晚上22:00至次日上午8:00是系统运维时间,暂停报名。未在线上或线下进行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将按照户籍地自动匹配学校。

  2.学校核验材料:7月1日-7月11日,学校核验材料。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家长补充、完善材料。对需要线下审核材料的,短信或电话通知家长持新生入学相关审核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原件验证,复印件留存,原件随身带走。审核不通过的,退回后引导家长到所属学区学校填报。

  3.教育局审核:7月12日-7月25日,组织开展校际交叉核验,成立专班组织材料的复审,对需要入户的家庭入户核验。

  4.统筹学位:7月26日-7月30日,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新生入学材料进行整理、统计、调配、报审、录取。

  5.公布名单:8月1日起,通过“桂通办”平台或“智桂通”移动端通知家长录取结果,同时公布新生录取名单,新生家长根据录取学校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

  1.家长进行网上报名:7月15日-7月21日,新生家长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网址:,简称“桂通办”平台,通过“凌云教育”微信公众号下方报名入口也可以进入以上网址)或“智桂通”移动端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线上填报新生入学报名信息及证明材料。家长进行网上报名期间,各学校设立报名事项咨询点,解答家长在报名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的老人及特殊家庭人员提供线下报名服务。报名期间每天晚上22:00至次日上午8:00是系统运维时间,暂停报名。未在线上或线下进行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将按照户籍地自动匹配学校。

  2.学校核验材料:7月22日-8月1日,学校核验材料。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家长补充、完善材料。对需要线下审核材料的,短信或电话通知家长持新生入学相关审核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原件验证,复印件留存,原件随身带走。审核不通过的,退回后引导家长到所属学区学校填报。

  3.教育局审核:8月2日-8月15日,组织开展校际交叉核验,成立专班组织材料的复审,对需要入户的家庭入户核验。

  4.统筹学位:8月16日-8月20日,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新生入学材料进行整理、统计、调配、报审、录取。

  5.公布名单:8月21日起,通过“桂通办”平台或“智桂通”移动端通知家长录取结果,同时公布新生录取名单,新生家长根据录取学校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

  1.为了加强新生入学工作领导,成立县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落实新生入学工作的各项任务和协调处理学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县教育局和各乡(镇)政府成立应急小组,建立会商协调机制,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平稳招生,平安入学。

  2.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专班开展招生工作,明确人员分工。在校门口设置招生工作咨询岗,为群众答疑解惑;指导、帮助家长进行系统账户的注册及报名;对线下报名的材料进行初审,录入系统。

  (二)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为规范学籍管理和执行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对非就近入学和没有学籍的毕业生实行审批制度,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跨辖区就读。为促进学校均衡发展,严禁任何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严禁学校派出教师到学区外面试或考试招生。各初中在县教育局审批的本校新生入学名额以外,无正当手续接收其他学校新生的,不予审批招生学籍,一律退回原区域学校就读。利用全国联网学籍系统组织实施小升初工作,各初中不得自行跨县接收新生。各承担特少数民族班办班任务学校要做好民族班新生入学动员,确保优秀特少数民族学生能够顺利进入民族班就读。

  (三)规范操作程序。具体的入学报名方式由县教育局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不采取“先到先得”的方法,以公布的入学条件为准,凡在招生时段内报名,都不存在先后顺序,杜绝排队、占坑现象。

  (四)强化监督检查。县纪检监察、教育局要加强对各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的督导检查,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行为,特别要坚决查处招生过程中的“黑中介”“吃拿卡要”及人情关系入学等违法违纪问题,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积极宣传引导。各学校要在校门口或学校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将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包括入学具体政策,学校划片、招生计划、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地点及工作咨询方式、信访接待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要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充分、深入、细致解析入学政策,要倡导科学教育理念,使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的观念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努力营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祝贺你的孩子XX成为XX学校一年级(七年级)新生。根据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请于 月  日上午 :00--  :00到我校办理新生报名手续,到时请家长带孩子一同前来。报名时请携带户口簿、入学通知书、预防接种本。

  入学后,望家长能配合学校,引导孩子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生活;继续重视家庭教育,努力为孩子创设一个和谐、宽松的学习环境;密切与学校的联系,加强交流与沟通;在关注孩子学习成绩的同时,更注重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思想品德教育,促使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